陕西宝鸡市委、市政府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作者:陕供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陕发〔2016〕10号),宝鸡市委、市政府近期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宝发〔2017〕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3月16日,宝鸡市委办公室已将《实施意见》印发各县、区贯彻执行。

  《实施意见》指出,要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和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目标,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适应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使供销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开创全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供销社业务转型升级,积极推进经营业务由单纯卖产品向卖品牌、卖服务、卖标准转变,经营模式由传统的商贸流通向超市连锁、电子商务转变,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企业管理由传统企业管理模式向现代化 企业管理模式转变。到2020年,把全市供销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发展活力、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真正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实施意见》提出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具体任务,一是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主要是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功能、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二是要推进供销社基层社改造,主要是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提升改造基层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要加快社有企业改革,主要是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强化社有企业联合合作、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关系。四是要创新供销社联合社治理机制,主要是优化联合社治理结构、深化联合社机关改革、加强联合社合作。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对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领导,包括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妥善解决供销社历史遗留问题,供销社也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领导责任,将其纳入全面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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