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社等11部门出台《关于推动物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

物流业要抓好9项重点工作

作者:蒋菡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7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中国保监会、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铁路总公司等11部门日前共同出台《关于推动物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通过强化物流企业服务质量意识、建立物流服务质量指标体系、健全物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等9项重点任务,树立并强化“中国物流”优质服务形象。

  《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物流行业快速增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物流行业质量标准和诚信体系尚不健全,质量管理基础和能力有待提高,大型综合物流企业集团和物流服务品牌比较缺乏,质量竞争力和品牌效应不强,制约了物流行业对国民经济保障和支撑作用的发挥。

  《意见》提出了我国物流业服务质量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规范有序、共建共享、运行协调、优质高效的现代物流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物流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优质服务、精品服务比例逐步提高;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本土物流企业集团和知名物流服务品牌,树立并强化“中国物流”优质服务形象。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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