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四川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绵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由市、县供销合作社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一是目标任务。2017年6月底前,市、县建成对接全省、统一联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2017年12月底前,建成市、县、镇、村四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具备农村产权信息收集、审核、发布以及流转交易功能;2018年开始逐步开展产权评估、抵押融资、合作保险、产权经纪、项目推介以及担保、法律、会计等配套服务,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综合性、专业化服务;到2019年,形成全市功能完善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
二是建设内容。全市按照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平台、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鉴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管理“六统一”的模式,分级建立交易平台,分级办理业务。市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三区设分中心,县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村(社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收集点。
三是交易范围。法律没有限制的所有集体资产的流转处置和农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类产权流转交易,都须进入各级交易平台,入市规范交易。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
四是组织机构。成立绵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联系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农工委、供销合作社、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国土局、科知局、财政局、金融办、工商局、发改委、扶贫移民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主任由市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服务发展。
五是监督管理。县(市、区)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管理、指导、监督和协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定期检查和动态监测,促进公平交易,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市场规范运行。
六是扶持引导政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在服务中,始终坚持公益性、非营利原则,对入市流出方的农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组织一律免收服务费,对流入方的工商企业前3年免收服务费,对符合流转交易条件并已经流转的农村产权交易可免费补办交易鉴证。各地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经费投入和引导入市上加大扶持力度,对市场建设费用给予财政补贴,对公益性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资金保障。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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