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政府印发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作者:蒙供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4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近日,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政府印发《敖汉旗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敖政办发〔2017〕14号)。

  《实施方案》指出,加快推进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创建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试点2个以上,到2017年6月底,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对乡镇苏木基本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全面建成“三位一体”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服务体系。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到2020年,全旗供销系统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达到61个以上,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达到4个以上。稳步开展农牧民资金互助服务,到2020年,全旗农牧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总数达到4个以上。加快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到2017年6月底,村级综合服务社及便民连锁超市经营服务范围辐射全部村,到2020年,全旗标准化村级综合服务社达到100个以上。

  《实施方案》明确,创新现代农牧业服务方式,到2017年6月底,旗供销合作社抓好土地托管服务试点1至2个,旗供销合作社抓好为农牧服务中心建设试点2个,开展土地托管服务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到2020年,全旗土地托管服务面积达到25万亩,建成乡镇级农牧服务中心10个。提升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到2017年6月底,绿色、有机产品基地面积达到4万亩,到2020年,全旗市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3个,绿色、有机产品基地面积达到10万亩。创新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畜产品和再生资源经营服务方式,到2020年,全旗建成农资配送中心2个,农资连锁服务网点224个,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对便民连锁超市的地区覆盖率达到100%,商品配送率达到70%以上,新建、改造、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强、富有地方特色的各类标准化农畜产品交易市场5个以上。到2017年6月底,完成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实施方案》强调,落实联合社“三会”制度,完善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三会”制度,健全完善理事会、监事会组织机构设置。2017年组织召开基层供销合作社、旗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明确联合社服务职责,密切联合社层级联系,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推进股份制改革,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创新投资合作机制,促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

  《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旗政府将成立以旗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加强对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的日常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为确保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各乡镇苏木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纳入本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安排,加强考核督查。积极争取上级供销合作社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有关金融部门的联合与合作,广泛开展融资、投资活动,积极推进全旗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健康发展。加强教育培训,依托市、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优势资源,根据综合改革试点需要,实施教育培训,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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