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针对性,经研究决定对全系统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展开专项调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1.省、市、县三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会”制度建设情况。
2.县级社、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2016年度发展情况。
二、调查形式
专项调查采取问卷调查方式,省级社对本系统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会”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并填报省级调查汇总表(附件1),组织县级社填写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县级调查问卷(附件2)并填报省级汇总表(附件3)。
三、工作要求
1.确保质量。省级社要切实加强对市、县级社填报数据的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2.及时上报。请各省级社于2017年6月16日前将调查涉及的有关表格、问卷(附件1—3)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将盖有填报单位公章的纸质件邮寄至总社合作指导部。
联 系 人:江 颖
联系电话:010—66053292(兼传真)
电子邮箱:zzccoop@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
邮政编码:100801
附件:1.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会”制度建设情况调查省级汇总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
2017年5月18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05503 京ICP备09054041号 | 提供信息请发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