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社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研究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专项试点申报工作情况

作者:合讯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6月15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专项试点申报工作有关情况。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就做好专项试点改革指导、推动改革全面有序开展提出明确要求。总社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社近日下发通知明确将围绕构建双线运行机制、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设立多种形式的发展基金、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7项重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试点。专项试点得到全国各地供销合作社的积极响应,各地根据自身实际及时申报专项试点,在综合考虑试点任务核心内容不缺项、试点工作情况等多种因素后,目前已初步确定专项试点名单。

  王侠表示,在国务院批复的河北、浙江、山东、广东 4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成功之后,按照抓重点、抓关键、抓突出问题的原则,总社启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这是推动改革全面展开的重要举措。此次专项试点量大面宽、任务艰巨,为了确保专项试点效果,各项改革内容由总社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督导。王侠要求总社各方面负责人要在强化专项试点地区供销合作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其自主性和积极性的基础上,加强对试点地区的调研指导、及时跟踪、督促、检查,注重改革的效果和质量;要善于发现,及时总结具有复制价值的经验,成熟一个向面上推广一个,争取改革取得更大的成效。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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