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启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

作者:李佳 来源:央广网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3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记者22日从在温州瑞安举行的发展“三位一体”合作、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现场交流会上获悉,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将围绕构建双线运行机制、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等7个方面重点改革任务开展专项试点。目前,已经确定由28个省(区、市)32家单位承担试点任务。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先是肯定了浙江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她表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立足浙江农业农村发展实际,丰富了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中“统”的内涵,是农村生产关系和农业经营体制的发展和完善;适应了提升农业弱质产业和促进农民增收的客观需要,是推动现代生产要素与传统农业对接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切合了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要求,是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有益实践和探索,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值得各地认真学习借鉴。

  王侠在会上透露,在河北、浙江、山东、广东 4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成功之后,按照抓重点、抓关键、抓突出问题的原则,总社决定在4个试点省基础上,围绕构建双线运行机制、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设立合作发展基金等7个方面重点改革任务,集中精力开展专项试点。

  上周,总社改革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审议,综合考量工作基础、政策环境、代表性等因素,确定由28个省(区、市)32家单位承担试点任务。其中,构建双线运行机制由四川、广东、广西、吉林等地的4家单位承担;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由黑龙江、内蒙古、河北、广西等地的4家单位承担;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由重庆、山西、湖北、福建、青海等地的5家单位承担;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由天津、辽宁、浙江、宁夏等地的4家单位承担;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安徽、江西、湖南、贵州等地的4家单位承担;设立多种形式发展基金由上海、陕西、北京、江苏、山东、江西、湖北、新疆等地的8家单位承担;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由江苏、河南、甘肃等地的3家单位承担。

  王侠还表示,供销合作社全系统还要积极为小农提供周到便捷的社会化服务,将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统筹做好综合改革和经济发展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坚决守住风险底线,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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