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培训班的通知

供销培字〔2017〕27号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3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有关地(市)、县供销社及社属企事业单位:

  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将更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引到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中来,为其提供全过程、综合性、规模化的服务,既是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也是加快构建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必然选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明确提出,供销合作社要发挥系统优势,强化为农服务,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为此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决定举办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关于财政税收、基础设施、金融信贷、农业保险、市场营销、人才支撑等扶持政策解读;

  2、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创新发展与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实现路径;

  3、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与 “土地托管”规模化服务的对接;

  4、基层社资产盘活、社有资产管理及其与上级社的资产关系处理;

  5、基层社开展农村金融服务的准入条件与业务流程;

  6、基层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模式选择与农产品产销对接;

  7、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

  8、基层社标杆社、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评选标准及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政策解读。

  二、培训师资

  总社有关部门负责人、“三农”问题专家进行政策解读与专题授课;邀请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基层组织建设与新型业务发展较好的单位进行经验分享;培训期间安排实地考察和现场交流。

  三、培训对象

  各级供销合作社主任、副主任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基层社、行业协会负责人;社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系统内职业院校负责人及骨干教师。各地可邀请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

  四、培训时间、地点

  2017年8月7-11日(7日报到)          呼和浩特市

  五、费用

  培训费1800元/人。每8人可设领队一名,免领队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与联系方式

  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5日。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报名工作,并将报名表发电子邮件或传真至培训一部。我们将在开班前以确认函告知培训具体事宜,以便各参训单位收到确认函后安排行程。

  联系人:王一桐          张   爽          朱   伟    
  电    话:010-64689526          64619697          84485298

  E-mail:china.coop@163.com

  传    真:010-84485237

  附    件:报名表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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