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调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研发支出将计入GDP

作者: 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7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确定了一套全面、系统的基本概念、基本分类、核算原则、核算框架、基本指标和基本核算方法,是我国开展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标准和规范,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本报北京7月14日讯 记者林火灿报道:国务院日前批复原则同意《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由国家统计局印发实施。“修订后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对国民经济发展规模、速度和结构核算意义重大。我国将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实施2016年核算体系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核算体系调整了研究与开发支出的处理方法,将能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究与开发支出不再作为中间投入,而是作为固定资本形成计入国内生产总值。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国民经济核算采用的是产生于前苏联、东欧国家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MPS)。1999年,国家统计局采纳了1993年SNA的基本核算原则、内容和方法,形成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2002年,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8部门联合发文,在全国组织实施。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变化,宏观经济管理和社会公众对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产生了许多新需求。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也发生了变化。2009年,联合国等五大国际组织联合颁布了新的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国民账户体系2008》(2008年SNA)。为更加准确地反映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更好地体现我国经济发展的新特点,满足经济新常态下宏观经济管理和社会公众的新需求,实现与国民经济核算新的国际标准相衔接,提高我国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和核算数据的国际可比性,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对2008年SNA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对《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订,形成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2002年核算体系的基础上,此次修订调整了基本框架,更新了基本概念和核算范围,细化了基本分类,修订了基本核算指标,改进了基本核算方法。

  这位负责人说,国家统计局将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三大核算改革任务,夯实核算基础,改进核算方法,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定国民经济新行业分类标准,制定并实施《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标准(试行)》,积极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为改进和完善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实施2016年核算体系创造条件;在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重新组合的基础上,有序开展文化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健康产业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组织力量编写《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培训教材》,加强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统计部门有关人员的培训;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对新核算体系的宣传解读工作。

  “实施2016年核算体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上述修订内容有的已经在实践中开始实施,如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有的目前还不完全具备实施的条件,如单独设置‘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部门,这也是各国实践中普遍采取的方式,但我们也将积极努力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上述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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