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直属科研院所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8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直属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总社六届四次理事会精神,切实加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直属科研院所(以下简称院所)管理,我部决定组织开展总社“科研院所管理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总社院所是供销合作社科技发展的中坚力量,各院所积极贯彻落实总社党组理事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总社中心工作,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创新能力、发展活力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为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但面临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科技创新体制改革、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新形势,院所体制机制表现出不适应的现象,出现了党建工作薄弱、制度建设不完善、制度落实不严、责任不到位、凝聚力不强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院所改革发展质量。通过开展“科研院所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院所党建工作,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各项管理,创新体制机制,从根本上扭转院所不适应新形势的局面,促进院所更好更快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党建工作。按照总社党组、总社直属机关党委和所在地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遵守党章党规,贯彻总社党组《关于加强对京外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指导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党的领导健全决策机制的暂行办法》,加强党建基础工作,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抓好党风廉洁建设,从根本上扭转党建工作薄弱的局面。

(二)强化人事管理。按照国家和总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建立符合科研院所发展规律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机制,加强科研人员的激励与约束,规范干部(员工)录用聘任、选拔任免程序和工资福利支出等。

(三)完善业务管理。制定五年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新近出台的一系列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文件精神,制修订科研项目、经费、科研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办法等制度。

(四)规范财务资产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健全财务会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会计流程和行为。加强对事业费、基建项目经费、院所对外投资、资产购处置等事项管理,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报批、备案等手续。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月)

1月份,科技教育部下发通知,进行动员部署。2月份,各院所按照总社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梳理管理制度,找准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本单位“科研院所管理年”活动方案,2月底前报总社科技教育部。

(二)深入实施阶段( 3 月--11 月)

3月份,科技教育部修订出台总社科研院所管理办法。各院所对照总社科研院所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制定和修改完善各单位的管理办法。6月底,各院所总结汇报对照检查及整改情况,总社召开半年工作会,邀请有关部门参加,对活动进行中期检查。9月份,科技教育部制定出台院所绩效考核办法,11月底前,各院所制定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

12月份,各院所认真总结“科研院所管理年”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活动总结上报科技教育部。12 月底科技教育部召开院所工作总结会,对各院所“科研院所管理年”活动情况进行验收。

四、组织领导

各院所要切实加强对“科研院所管理年”活动的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科研院所管理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院所要切实履行此次活动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科研院所管理年”活动顺利开展。

(二)周密谋划部署。要制定本单位“科研院所管理年”活动实施计划,层层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落实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各院所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扎实推进“科研院所管理年”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院所要制订具体化、可操作、能落实、好检查的目标任务。科技教育部对此次活动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将定期对各院所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和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科技教育部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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