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度总社直属科研院所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直属科研院所:

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总社审计局对总社直属科研院所及控股企业2016年度的财务、经营等情况进行了审计。为贯彻落实总社六届理事会第38次主任办公会议精神,规范院所财务和资产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确保院所健康稳定发展,现就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改内容

总社审计局《关于总社直属科研院所2016年度审计的审计结果报告》(供销审结〔2017〕14号)中指出的直属科研院所及控股企业存在的问题(见附件)。

二、整改要求

1、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院所主要负责同志承担主体责任,同时成立专门工作组,承担具体整改工作。各院所审计整改情况将与总社年度综合考核(含业绩考核)挂钩,作为对各院所和个人评价的重要依据。

2、各院所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要逐项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写明整改具体措施,列出时间表,明确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于2017年8月10日前,报送总社科教部。

3、各项审计问题整改,原则上要求2017年11月底完成。整改完成后,各院所要报审计整改报告,包括整改的成果、措施,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建立防止问题再发生的机制,及时报送总社科教部和审计局。

4、对一些风险较大、对院所发展影响较严重的问题(问题清单以※标记),各院所双月总结一次整改进展,报送总社科教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

2017年7月27日

 打印文章 查看/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