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供销合作社多措并举恢复重建基层供销合作社

作者:蒙赤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0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近年来,内蒙古赤峰市供销合作社将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作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切入点,已恢复重建基层社78个,总数达到117个,对全市苏木乡镇的覆盖率达到90%,提升了为农牧服务的地位和作用。

  一是以政府支持、供销合作社出资的方式恢复重建基层社。在基层社建设空白薄弱地区,围绕区域经济发展、人口和地理位置、当地主导产业及特色产业发展的情况,通过旗县区政府或苏木乡镇政府提供建设用地,旗县区供销合作社出资恢复重建基层社,广泛吸纳农牧民和各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牧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旗县区政府或苏木乡镇政府提供建设用地的主要方式:一是将现有闲置的国有建设用地无偿划给旗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作为基层社建设用地;二是财政出资为旗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购置基层社建设用地,即政府出让建设用地,将土地出让金入股到新建基层社中。

  二是与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建设的方式恢复重建基层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为农牧服务、县域网络、龙头带动和政策项目上的优势,加强与当地经济实力和为农牧服务实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合作,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利益联结方式恢复重建基层社。加强基层社与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在组织机构、职能任务等方面的融合,促进苏木乡镇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与基层社实行交叉持股,成为经济利益共同体,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履行不同职能任务。同时加大其对农业综合开发、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的扶持,积极开展代销、配送、庄稼医院、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农牧业生产服务及及开展信息、培训、农牧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引进、农畜产品销售等社会化服务,不断完善经营服务功能,提高为农牧服务效益。

  三是与社有企业合作打造的方式恢复重建基层社。以市、旗县区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为龙头,依托政策、项目、网络、资金、人才、技术、管理、服务等优势,建立融资建设平台,探索土地、资本的多元投资和一体化发展模式,恢复重建一批基层供销合作社及供销商贸城。基层供销合作社由旗县区联社、社有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牧民成员为主的股东组成,其中农牧民成员占到股东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社有持股比例不低于34%。

  四是以开放办社的方式改造提升基层社。坚持因地制宜,因社制宜,开放办社,强化服务的原则,通过招商引资、股权改造、合作开发等多种有效方式改造提升基层社,推进存量资产的升级改造,盘活的优势资产优先用于涉农涉牧服务项目和农村牧区电商发展。资产的升级改造要与项目建设紧密结合,有市场需求和区位优势的,可以改造为大中型连锁超市;有农畜产品市场条件的,可以实施市场的改造提升,促进农畜产品产销对接;有种养业规模的,可以以土地托管服务为切入点,建设为农牧综合服务中心,实行产业化、系列化、规模化全程服务,打造“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平台。要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按照产业多元、多点支撑的要求,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优势资源,不断扩大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努力打造一批集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为一体,功能完备、发展强劲、与农牧民利益联结紧密的基层供销合作社示范社,真正成为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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