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2017年全国供销合作社“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供销厅合字〔2017〕37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5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系统质量建设工作,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事事讲求质量的浓厚氛围,形成推动质量提升的长效机制,整体提高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的能力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7374号)要求,现将今年9月至10月期间在全系统集中开展“质量月”活动有关事宜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经济社会效益为中心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开展质量强社、质量兴企系列活动,推动全系统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培育打造更多享誉全国的“供销工匠”和“供销品牌”,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质量水平。

二、活动主题

质量强社促发展  服务“三农”惠民生

三、活动重点

(一)促进供销合作社企业提质增效。要以提高发展质量、强化服务功能、促进节能增效、加强质量监管为重点,培育一批产品质量好、服务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企业,引领带动系统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提质增效、加快发展。继续深入开展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质量管理小组优秀企业、质量信得过班组、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等培育和推荐工作,带动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形成提升发展质量的长效机制。

(二)提升基层供销合作社服务质量。要按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推动基层社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着力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围绕代耕代种、测土配肥、统防统治、收储加工、产品销售、金融服务,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多样性、个性化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进一步加强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化建设,按照《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要求,改造和完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终端,提供安全、便利、现代的生活服务,不断提高农村综合服务社服务质量。

(三)打造和推介“供销优品”。要加强质量管理、品牌管理、品牌建设工作。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示范区建设,促进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通过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创新经营方式,加大营销力度,不断满足各类消费需求,提升供销合作社产品及服务的行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依托供销合作社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打造供销品牌为目标,积极挖掘、培育供销合作社优质产品和服务品牌。搭建供销合作社品牌宣传平台,举办品牌设计、展示、营销活动。总社将适时发布“供销优品名录”,各地供销合作社可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品牌培育创建活动。

(四)加强供销电商上行产品质量管控。要不断加强供销系统电商平台上行产品质量管控,检查电商平台上行产品质量,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电商平台要采取多种措施建立行之有效的产品质量管控体系,对产品种植、采收、加工、运输、存储、配送、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程信息采集、过程监控,开展农产品履历管理和追踪溯源,实现产品从“菜地”到“餐桌”的全程管控,把好源头关。注重总结农产品电子商务质量提升的成功经验做法,积极推广线上交易农产品质量管理经验、技术和标准。

(五)提高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质量素养。要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对质量管理人员、基层技术人员、为农服务人员开展质量素养培训。可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开展质量标准与质量追溯技术规范宣贯培训,规范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作业流程。要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树立质量榜样,推广质量提升做法,不断提高系统工作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打造推出众多“供销工匠”,在全系统形成尊重基层劳动创造、崇尚工匠精神的价值导向。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紧紧围绕“质量强社促发展、服务‘三农’惠民生”的活动主题,按照通知要求,把开展“质量月”活动和为三农服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谋划,制定方案,细化分工。要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积极动员,广泛参与。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层层传导,带动和引导各级供销合作社有针对性的开展“质量月”活动。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要发挥“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开展内容丰富的特色活动,使“质量月”活动在系统内形成广泛影响力和长效工作机制,让活动深入人心,持续开展。

(三)扎实推进,确保实效。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围绕质量领域中的热点问题,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着力解决质量短板。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问题上实现突破,有效提升产品、服务的质量水平。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质量安全环境。大力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扩大“质量月”活动影响,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典型,总社将在中华合作时报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各地供销合作社也要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开展宣传。要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过检查反馈,进一步完善制度,堵住漏洞,把质量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要注意总结活动成果,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有关图片及视频及时报送总社合作指导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7914日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总社合作指导部

邮编:100801

联系人:谢璐遥、孙长松、陈笑

电话:010-66050488/66050504/66052612

传真:010-66050570

电子邮箱:qyccoop@sina.com


 

 打印文章 查看/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