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实施方案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

作者:王眉宇 来源:中国畜牧兽医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8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为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近日,江西省农业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江西省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主要包括强制免疫补助、强制扑杀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三项内容。补助病种、畜种和补助标准按照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规定动态调整。
 
  在中央支持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的基础上,全省将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纳入地方强制免疫病种,猪瘟强制免疫经费由省、市财政承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经费由市、县财政承担。省级农业、财政部门根据全省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和防控实际,在风险评估基础上,提出需要增加或减少强制免疫的病种。强制免疫补助可用于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储存、注射(投喂)及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以及对实施和购买动物防疫服务等予以补助。
 
  国家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对被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偿。目前纳入强制扑杀财政补助范围的疫病种类包括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结核病、包虫病、马鼻疽和马传贫。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省农业厅根据全省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和防控实际,在风险评估基础上,提出需要增加或减少强制扑杀的病种。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当前补助对象为生猪,今后可按照国家和省里政策调整,增加补助畜种和细化补助标准。
 
 
 
(责任编辑:张靖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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