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综述】重整旗鼓 唱响合作经济新篇章

作者:于璐娜 计慧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30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砥砺奋进的五年

十八大以来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成就系列综述(之三)

重整旗鼓 唱响合作经济新篇章

  以“农”立本,供销合作社根所在;

  以“合”兴业,供销合作社魂所系。

  党的十八大对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战略部署与要求,为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其合作经济组织优势,顺应“三农”工作新形势,重新把握基层工作的目标定位指明了方向。

  五年来,着眼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遵循中发〔2015〕11号文件提出的“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四项基本原则,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从2013年基层社乡镇覆盖率只有57.6%的薄弱基础出发,打响了一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的硬仗。

  这是一场打破基层社旧貌的硬仗。

  这是一场与农民重建合作的硬仗。

  这是一场展开大合作、搭建大平台的硬仗。

  举系统之力  改变旧面貌

  2013年,先于综合改革启动,全系统加强基层工作的号角吹响了。这一年的10月11日,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召开,定调“全面加强基层工作,切实打牢服务基础,推动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这次会议的紧迫感源自当年中央一号文件按照十八大精神提出的“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等重要工作部署,更源自于当时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现状与中央要求的巨大差距——二三百个县的基层经营网点是空白;一些基层社经营十分困难,仅靠出租资产维持运转;体制机制不活,人才队伍严重老化;与农民主要是商品买卖关系,还没有形成紧密的利益关系。

  这种状况与我国农业农村的发展形势极不适应,与广大农民的需求极不适应,与供销合作社科学发展的要求极不适应。基于此,会议提出,必须举全系统之力,从根本上把这种局面扭转过来。

  五年来,各级供销合作社把基层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推动“人往基层走、钱向基层用”,凝聚力量推动基层组织建设。

  总社先后召开多次基层工作现场推进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系统工作指导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等系列重要文件,不断加大基层工作在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的权重,引导全系统把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作为基层工作的着力点。总社“新网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也不断向基层倾斜,重点用于支持基层社加强组织体系、服务阵地和经营网络建设。

  省、市联合社通过从社有资产收益提取、利用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等多种渠道,筹措争取更多支持资金,用于推动基层工作。

  县级供销合作社加大开放办社力度,通过公开选拔、招聘等多种方式,吸纳农村能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龙头企业负责人、农产品经纪人等优秀的农村实用人才加入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为供销合作社注入新的活力。

  成绩在基层一线的变化中展现出来:

  ——供销合作社的标识多起来了。过去“哪儿破哪是供销社”,如今在大多数乡镇,那些标识醒目、宽敞明亮和最具现代气息的商业场所、农业服务场所十有八九是供销合作社办的。截至2016年底,全系统恢复发展基层社8966个,总数达到2.9万家,基层社乡镇覆盖率从2012年的56%提高到2016年的92.5%,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服务的项目多起来了。农民消费升级了,供销合作社服务也升级了,如今的农村综合服务社经营项目五花八门,从农资和日用品供应、农产品购销到电子商务、金融、保险、通讯、气象、幼教、养老应有尽有。截至2016年底,全系统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37.4万家,较2012年增加9.9万家,全系统已创建五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610家、四星级社1373家、三星级社3563家。

  ——基层社里年轻人、大学生多起来了。过去基层社里多是工作三四十年的老人,如今80后、90后当上基层社主任已经不是新闻;过去没人愿来供销合作社,如今也出现了一职难求、竞争上岗的好局面。基层经营活力的增强是人才蜂拥而至的原因。基层社利润连续多年高于全系统平均增幅,在全系统利润占比由2012年的9.1%提高到2016年的16.8%,资产负债率持续下降到66.2%,基层薄弱局面得到扭转,发展态势持续向好。

  举合作旗帜  扎深发展之根

  供销合作社20多年的改革实践,始终高举着合作经济的旗帜。

  自中发〔1995〕5号文件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就明确了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改革必须坚持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中发〔2015〕11号文件仍然指出,综合改革要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逐步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

  2013年11月,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座谈会上曾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党委、政府之所以看重供销合作社,并不是因为我们有多少行政职能,而恰恰在于我们是合作经济组织,在服务‘三农’中能够更好地利用市场机制,发挥市场主体的优势和功能。”

  以强化供销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为目标的组织体系创新,成为此轮综合改革的逻辑起点,也成为很多试点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出发点。

  河北省供销合作社在改革伊始就提出,要把基层社办成规范的、以农民为主体的合作社,这需要颠覆性思维,改变过去以供销合作社为中心小修小补的改革,而需要树立以农民为主体、以供销合作社为载体的理念,去组织农民、服务农民、利益联结农民。在此基础上,河北省社提出通过入社、参股、契约等资产联结方式,与农民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合作,在资产形态上实现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社、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融合;在组织形态上,提出通过自下而上组建省、市、县、乡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把供销合作社建成农民成分更充分、与农民利益联系更紧密、政府更便于利用的组织体系。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的试点工作同样践行了合作制理念。山东省社提出,只有让农民参与并有更多的话语权,让农民得到更多利益,让基层社得到更好发展,让农业现代化更快推进,才能保证为农服务体系的可持续运行,保证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顺利推进。基于此,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本着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设定了“两个比例”:一是2∶8,即组建实体性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基层社持股比例一般不超过20%,农民社员持股不低于80%;二是3∶7,即为农服务中心的投资,原则上县农业服务公司不超过30%,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不低于70%。收益上,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也普遍实行按股分红和按交易额返利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县农业服务公司和基层社按股份制和合作制获取收益。这种做法既保证了农民占大股,也密切了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形成了可持续发展机制。

  五年来,全系统在基层社的恢复重建过程中,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和经济上的联结;同时,着眼于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基层社依托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户和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广泛合作,把农民组织起来,把土地集中起来,把生产要素整合起来,正成为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的主力军,为农村经济发展带来强劲且持续的内生动力。

  起势大合作  共建大平台

  如果要问供销合作社本轮改革与以往有何不同,那就是它已经不是供销合作社关起门来自己的改革,它是整个中国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部分,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已经融入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发展潮流之中,并且正与农业经营、农村金融、涉农管理等体制改革有机结合、协同促进。这也正是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治理思想的重要体现。

  200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明确提出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改革;2013年底,他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又提出了“构建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新要求。五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关切的这些工作,在浙江逐步落地,在全国各地开始生根发芽。

  2014年以来,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高位推动和统一部署下,浙江省供销合作社大力开展“三位一体”改革试点,全力投入到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组织体系的改革实践中,大力推进服务链、产业链主体的合作化改造,积极与农民合作社、企业等农合联会员合股共建服务体系和涉农产业,实现了“与农民合作、让农民共享”,在全省范围内初步建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农民群众共建共享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新型组织框架和发展格局,供销合作社也在这场变革中创新了体制机制,激发了内在活力,为农服务的手段更多了,方式更新了。2017年8月22日,浙江省农合联正式成立,至此浙江省自上而下全面构建起了省、市、县、乡四级农合联体系,“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进入新阶段。

  2017年,构建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体系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浙江的实践为全系统组织体系的创新提供了顶层设计、试点先行、高位推动、合力协同、合作为基、自愿联合等诸多方面的经验借鉴。当前,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部署下,越来越多条件成熟的供销合作社开始试点农合联体系的构建。在江西,目前已有一个市级农合联和17个县(区)级农合联成立;贵州省则提出,2020年全省建成省级“三位一体”新型基层社示范社300个以上,市、县级“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社示范社达1000个以上,力争全覆盖。

  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征程中,党和政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到位,迫切要求加快培育承接政策的组织载体;如雨后春笋般成长中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仍将在我国长期存在的小规模农户,迫切需要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城镇居民,迫切需要多层次、多样化、便利化的生活服务设施……

  供销合作社,正按照党和政府的期望,迎着农民群众的需求,为一处处服务“三农”的前沿阵地添砖加瓦,以更加健全的组织体系、与农民更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打造真正的农民之家、社员之家,和所有合作经济组织的命运共同体!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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