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采取五项措施为生态经济项目用地提供保障

作者:新文 来源:广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07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全区市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已基本完成,生态经济项目建设用地有了规划保障。”9月27日,广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透露,广西通过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7459.14公顷,要求各地统筹兼顾保障好包括生态经济项目在内的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用地需求,并采取五项措施为生态经济项目用地提供保障。

  扩大自治区专项指标保障范围。将2017年原应由市县保障的“168个市县审批(核准、备案)且总投资未达到5亿元、投资强度小于150万元/亩的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涉及新增用地3200公顷一并纳入自治区专项指标保障范围。

  试行自治区重大项目用地指标核销制。对符合申请自治区专项用地指标条件的项目,不需再向国土资源厅申请用地指标,可直接组织材料报批用地,审查通过并按时缴纳报批费用后直接核销用地指标。

  加大县域经济项目用地保障力度。扣除单列用地指标规模后,各设区市按不低于40%用于保障县域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同时,自治区专项安排585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建设,安排10个自治区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试点项目指标3000亩。

  积极指导增减挂钩试点的立项、实施等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区共批复立项25个,立项总规模709.76公顷。

  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张图工作。目前,已建立全区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有偿使用交易市场,搭建了技术平台,并成功交易节余指标3批,涉及用地面积47公顷,指标收益1亿多元。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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