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工作组织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0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支持贫困地区加强社会工作组织建设。发挥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中国社会工作学会等全国性社会团体和各省级社会工作领域社会组织的枢纽作用,促进贫困地区社会工作领域社会组织发展。加快贫困地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工作领域社会团体、志愿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对口援建、项目合作、定向帮扶、捐资创办等方式扶持发展一批面向贫困地区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依托乡(镇)社会救助站、综合服务设施等建设一批社会工作服务站点。
 
  《意见》强调,支持贫困地区建立健全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联动机制,加快形成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协同参与脱贫攻坚格局。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社会工作扶持奖励基金,对在脱贫攻坚中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机构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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