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农资商会与东盟合作社组织签署合作备忘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4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2017年11月4日,中国东盟农资商会应邀参加“2017马来西亚(南宁)榴莲节”,并与东盟合作社组织在南宁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双方基于长远战略发展考虑,决定共同携手,支持、促进中国与马来西亚等国家在农业生产、产品营销、经贸合作、合作社管理、技术交流等领域的业务发展与合作交流,通过确立有益于双方的战略合作意向,发挥各自组织资源优势,联手发掘市场商机,建立稳定长久的贸易合作关系,实现国家间、双方组织和成员单位间的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双方在备忘录中明确,将在5个方面加强业务合作:一是中国与马来西亚等国家的生鲜、农副产品贸易合作;二是中国与马来西亚等国家的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贸易与投资;三是中国与马来西亚等国家的农业企业及合作社之间的管理交流;四是中国与马来西亚等国家的农业技术、食品生产加工技术创新与推广;五是双方组织及成员的发展、交流及互访。

双方同时约定,将聚合资源,优势互补,抓住关键项目,力争在2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一是推动马来西亚等国家的生鲜、农副产品进入中国市场销售;二是推动中国的优质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进入马来西亚等市场进行贸易与投资。

中国东盟农资商会副会长、秘书长兼法定代表人樊慧群代表商会,与东盟合作社组织的副会长DATO’HJ. KAMARUDIN ISMAIL先生共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并接受了马来西亚电视台的采访。他们还一起参观了东盟合作社组织在榴莲节上的展位,表示希望双方精诚合作,促进更多优秀农产品、农资产品进入对方市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双方还将就合作细节进一步沟通协商。

中国东盟农资商会是中国境内第一家以“中国—东盟”冠名的国际性商会,是中国国务院同意、中国民政部批准成立、东盟秘书处认可和支持、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管的唯一一家专业从事农业、农资业务的涉外社团组织。东盟合作社组织是东盟国家的合作社联合组织或控股合作社联合组织,以引导和改善东盟国家合作社间的战略关系为使命,并作为一个实体组织在马来西亚和国际合作社运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这次中国东盟农资商会与东盟合作社组织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既有利于两个组织及成员单位间的业务合作交流,也有助于中国与东盟,特别是中马政府、行业、企业间进一步深化农业发展、农产品加工贸易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同时,也为中国东盟农资商会搭建国际化交流平台拓宽了新渠道。

本次签约仪式放在2017马来西亚(南宁)榴莲节上,也得到了马来西亚政府的高度重视。2017马来西亚(南宁)榴莲节是马来西亚农业及农基工业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指导、马来西亚政府第一次在中国举办的以榴莲为主题的农产品推介活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张晓钦、马来西亚农业与农基工业部部长阿末•沙贝利出席开幕式并讲话,马来西亚驻华大使馆、驻南宁总领事馆、广西区商务厅等主办并参加了活动,马方30多家企业参与推广,并与中国企业、商协会等进行了交流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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