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严禁网购,防止不合法农药流入市场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海南省规定,农药零售经营应当从本经济特区的批发企业购进农药。除运输农药批发企业采购的农药,以及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用于科研与推广示范的农药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购买、运输、携带农药进入本经济特区。严禁农药零售企业及农药使用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从本经济特区以外购买农药。农药批发企业应当建立满足就近服务需要的区域配送中心,区域配送中心不具有法人资格,仅从事农药批发企业配送业务,不得从事批发及零售经营。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3年。有效期满后,按规定重新核发。农药批发企业应当制作本企业经营农药产品的专营标识。专营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防水、防潮、防伪、易识别等特点,不得影响农药品种原有包装标识,并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张靖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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