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搭台” 会员“唱戏”引领会员企业健康发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3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湖北省浙江企业联合会,于2004年5月,由时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现任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时任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罗清泉授牌成立。2013年5月,变更为湖北省浙江企业联合会(总商会)(以下简称商会)。商会2012年荣获中组部授予的“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15年荣获民政部授予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多次被湖北省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商会”;2010—2013年,连续四年被武汉市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商会”;被湖北省民政厅评为5A商会;多次被浙江省授予“十佳浙商商会”荣誉称号。
 
  近年来,商会紧紧围绕“规范商会、活力商会、服务商会、维权商会、和谐商会”的宗旨,搭建服务平台,开展教育培训,宣传党和国家政策,推进法律进商会进企业,倡导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增强商会活力,引领会员企业健康发展。
 
  搭建政策宣讲台,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充分发挥商会网站、微信公众号、会刊等媒体作用,开辟党和国家政策专栏,开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知识宣传。并利用商会会长办公会、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普及和宣讲,提高企业政策法规知晓度。
 
  搭建理想信念教育台,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积极争取湖北省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特别是从2013年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后,每年都组织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培训,引导会员企业深入领会理想信念教育精神。
 
  搭建诚信建设培育台,践行浙商诚信自律公约。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诚信体系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在鄂浙商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观,构建以诚信自律为核心的浙商企业文化。2017年4月,商会特向在鄂46万浙商发起诚信自律公约。
 
  搭建服务发展平台,全力推进企业发展。商会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大服务力度,全力为会员企业做好信息服务、融资服务、维权服务、投资服务、培训服务、推介服务,引导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实现企业提质增效升级。
 
  搭建青年浙商成长平台,加强对新生代浙商的培养。2016年8月,商会成立了“湖北省浙江企业联合会(总商会)新生代菁英会”,作为商会培养优秀青年企业家的人才培养基地和“黄埔军校”,为新生代青年浙商搭建交流学习、创新创业、抱团发展的平台,为商会的发展注入新活力。湖北省工商联和浙江省工商联将新菁会作为新生代企业家教育培养基地和创业创新基地,引导青年浙商企业家继承发扬老一代浙商的创业精神,做“四讲四有”的责任型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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