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九部委出台《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3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近日,民政部、中宣部、中组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细化社会智库的概念内涵和组织特征,强调了发展社会智库的重要意义,提出了扶持与规范并重的发展原则和具体举措。
 
  《意见》指出,社会智库由境内社会力量举办,以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服务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宗旨,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具有法人资格,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从完善登记管理制度、明确部门管理职责、规范业务活动、加强行政执法、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六个方面提出监管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强调为社会智库在依法提供公共产品供给、参与决策咨询、拓展筹资渠道、完善人才政策、支持开展国际交流五个方面优化发展环境。《意见》要求,社会智库要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党建工作、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队伍建设、健全财务制度、提升服务能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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