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洋公司开展安全、质量、生产进度专项检查活动

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时代“安全质量观”

作者:王伟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4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为深入吸取北京大兴“11·18”火灾事故造成的惨痛教训,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近日,宁波海洋公司组织生产经营、施工、监理等单位围绕各自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质量、生产进度专项检查活动。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由公司项目部牵头组建联合检查组,以项目部编印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为依据,通过自查自纠、验收检查、汇报总结三个环节对鹤浦冷链物流基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资料、台帐等内容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对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同时将检查通报纳入工程进度款的审批流程。

  安全无小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宁波海洋公司充分认识到,在新时代发展进程中,需要不断探索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必须进一步围绕供销合作社海洋经济板块主营业务抓建设、抓管理、抓经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推动深化综合改革,实现经营服务创新转型,推进企业可持续快速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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