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作者:苏讯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4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近日,连云港市连云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连区委﹝2017﹞104 号),对深化连云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实施意见》指出,将通过创新为农服务形式、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落实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保障措施等六大举措,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实施意见》指出,到 2020 年,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渔)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渔)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实施意见》指出,深化综合改革要抓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创新为农服务形式。通过健全农资经营服务体系、提高农业规模化作业水平、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等具体措施,不断创新为农服务形式。二是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通过强化农产品流通功能,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措施,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促进农(渔)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三是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加快推进基层社改造,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对基层社发展的扶持。四是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创新联合社治理机构,加强联合社层级间的联合合作,推进社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五是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培育发展龙头骨干企业,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

  产业化经营,创新社有企业发展机制。

  《实施意见》指出,成立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协调统筹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健全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关心、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形成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合力。要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稳步有序推进改革实施,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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