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作者:苏讯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5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近日,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委区政府印发了《中共海州区委  海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海委发﹝2017﹞37号),对深化海州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做了全面部署,提出将通过建立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强化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加快社有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落实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保障措施等六大举措,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实施意见》在深入贯彻中央《决定》、省委《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提出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在健全组织体系、拓展服务功能方面细化了具体目标,明确提出,到2020年,把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实现供销社基层服务组织覆盖率达100%。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明确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建立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农资经营服务体系,提高农业规模化服务水平,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二是健全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通过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强化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三是强化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建立健全“三会”制度,分类推进基层社组织建设和改造,到2020年全面完成基层社改造升级。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对基层社发展的扶持。四是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加快创新联合社治理机构,加强联合社层级间的联合合作,推进社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五是加快社有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创新社有企业发展机制。

  《实施意见》提出,区委、区政府将成立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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