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江都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作者:苏讯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5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12月20日,江苏扬州市江都区委、区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扬江发〔2017〕26号),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

  《实施意见》在深入贯彻中央《决定》、省委和市委《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江都实际,明确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提出到2020年,把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实施意见》确定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一要拓展服务领域,切实履行为农服务职责。健全农资经营服务体系,提高农业规模化服务水平,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二要强化组织建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推进农民综合性合作社建设,优化“农综社”运行机制。加快基层社改造升级,积极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有序开展“社村共建”,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经营辐射能力,促进农民增收、村集体经济发展。三要优化治理机制,增强为农服务综合实力。深化联合社机关改革,优化区供销合作社机关机构设置,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组织体系,强化区供销合作社职能职责,加快社有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社有企业改革发展。

  《实施意见》强调,要站在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推进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坚实保障。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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