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印发《供销合作社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总社定点扶贫县: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国开发﹝2017﹞10号)要求,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研究制定了《供销合作社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你单位,请遵照执行。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7年12月21日

 

 

供销合作社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国开发﹝2017﹞10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全面系统清除作风问题形成根源,较真碰硬压缩作风问题滋生空间,严惩严治形成对作风问题的强大震慑,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开展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部署与分工负责相结合。总社统一部署,明确专项治理总体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本级供销合作社扶贫工作存在的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二)坚持以上率下与加强指导相结合。总社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自身作风建设。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加强作风建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立行立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对影响脱贫攻坚政策和工作落实的突出问题,对基层干部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迅速纠正,坚决整改。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

(四)坚持集中突破与持续推进相结合。用1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将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推进。

二、牵头部门和工作人员

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由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牵头,会同监察局、审计局和总社扶贫开发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确定作风专项治理工作具体负责部门,落实到具体处室,指定专人负责。

三、治理内容和重点

(一)“四个意识”不强

1.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2.对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

3.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政策效果不明显。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

4.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领导不研究不指导,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领导不推进不深入,具体负责部门人员责任不明确不落实。

5.对本系统的扶贫工作指导不够,没有形成合力。

6.主动作为不够,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

7.对扶贫任务、扶贫干部选派等工作不够重视,派出的干部不得力,缺少指导、支持、关心和监督,存在“挂名走读”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不精准

8.对定点帮扶对象在精准识别、精准退出等方面的监督不力。

9.行业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无法落实落地。

10.扶贫政策措施聚焦精准扶贫不够,到村到户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

11.用部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用行业普惠性政策代替扶贫政策,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

(四)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12.对本系统的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导致贪污浪费、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

13.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失职渎职,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滞留。

14.对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支持不坚决,甚至软抵制。

15.未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

16.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解决。

17.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

18.垒大户堆盆景,搞形象工程,或者强迫命令一刀切。

19.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六)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

20.考核评估一团和气,不较真碰硬。

21.督查巡查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

22.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指标和底线任务,要切实提高全系统对脱贫攻坚的重视程度和思想认识,加强对国家关于脱贫攻坚政策文件的学习,强化对系统负责脱贫攻坚干部的培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脱贫攻坚一把手责任制,把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积极参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行动,对系统扶贫的重大政策、重大问题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部署,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坚决抓好落实。

(三)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系统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全系统推广宣传。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四)加强督促检查。总社要督促定点扶贫县党委和政府承担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减贫任务。帮助定点扶贫县党委和政府及时发现和纠正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五)严格考核评估。要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落实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高标准、严要求、做表率,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对本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行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对扶贫领域出现作风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加强挂职干部管理。加强对扶贫挂职干部的选派和管理,挂职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真正融入到一线工作中,特别是驻村干部要“沉下去”,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切实帮助当地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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