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棉花企业
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供销集团有关成员企业:
为加快社有棉花企业改革步伐,2015年总社下发《关于社有棉花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供销棉字﹝2015﹞58号)。两年来,各地社有棉花企业按照意见要求,加快改革步伐,力促转型升级,加快并购重组,深化内部改革,立足主业,多元发展,取得良好成效。为进一步掌握社有棉花企业转型升级和生产经营情况,推动企业更好地服务“三农”,服务宏观调控,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现对社有棉花企业近年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现就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所属棉花企业(包括参股或控股企业)。
二、调查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二)2015—2017年企业资产财务状况表(见附件2);
(三)2015—2017年棉花经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四)2015年以来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政策建议。
三、报送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准备有关材料,于2018年1月31日之前报至总社棉麻局行业发展处。
附件可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网站棉麻局子站下载(http://www.chinacoop.gov.cn)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8年1月16日
(联系人:赵婧,联系电话:010-66053429,传真:010-66053496,电子邮箱:1973653407@qq.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05503 京ICP备09054041号 | 提供信息请发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