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编报2017年度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统计报表的通知

供销厅经字[2018]3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9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编报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统计报表的通知》(国农办〔201734号)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总社农发项目)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报表的填报范围及主要变化

(一)填报范围。2017年度的所有在建项目,具体包括资金已结转至2017年的以前年度立项项目,以及2017年度立项的所有项目。

(二)主要变化。对统计报表中的项目类型进行了归并,归并后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具体包括土地托管、产业融合和服务能力提升等3类。以前年度结转的一般项目、有机肥和低残留农药生产推广使用项目、高标准农膜推广和残旧农膜回收利用项目对应填报在服务能力提升相关数据中,结转的产销对接项目对应填报在产业融合相关数据中。

二、统计报表编报的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是农业综合开发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统计报表的编报质量直接关系到能否科学、全面、准确地反映总社农发项目建设成效,更是总社农发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指标分配参考因素之一。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统计报表编报和审核工作,积极协调财政(农发)部门,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对照2016年度统计报表编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2017年度统计报表的编报质量。

(二)认真填报。统计报表(附件1、附件2)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填报。各项目单位须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项目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及编报说明(附件3)中相关要求,严格按照统计的范围和口径,认真细致地采集、填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和准确。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负责对本省统计报表进行审核汇总,汇总须使用“农业综合开发数据管理系统”软件,2017年度统计报表软件参数可到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子网站“农业综合开发”专项中索查下载。

(三)及时报送。各省级供销合作社于2018331日前完成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同时形成本省统计报表编报说明,与审核汇总无误的统计报表一同报送至总社,并附报电子版(NFD文件)。统计报表编报说明内容应包括本省项目计划批复及上年结转情况、本年完成情况、任务量及投资额增减情况、结转下年情况(对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立项但结转至2017年底仍需结转的项目,应重点说明原因)、效益完成情况及其他说明或工作建议,并后附统计报表(附件1、附件2)汇总表、有关项目调整、终止批复文件及财政资金整合或被整合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统计报表填报及软件使用等不明事项,可向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或北京凯晟通科技有限公司咨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 王大勇: 010-6605058666050756(传真)、acd_coop@163.com(电子邮箱);北京凯晟通科技有限公司 郝新宇: 010-5856210613811345003 kst0001@sohu.com(电子邮箱)。

 

附件: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任务投资指标表

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效益主要指标表

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及编报说明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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