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供销社参与乡村治理的实现路径

□ 总社人事部人事一处 何贤志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30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参与乡村治理,供销合作社大有可为。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强调,要创新治理机制,增强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进一步厘清供销合作社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经济发展三方面的职能边界。总社当前也正在开展“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等7个方面的专项试点。很多地方供销合作社已经在参与乡村治理工作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这些都为供销合作社参与乡村治理提供了实现路径。个人认为,可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寻求突破。

  (一)加大探索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合发展之路。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植于农民,在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上发挥着关键作用,要抓住近期《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出台的契机,大力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尤其是县级供销合作社层面,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争取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探索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融合发展的路径,通过这个载体拓宽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职能,更好促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发展。

  (二)创新基层合作社的治理机制。总社要引导系统把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资金和人力资源都要进一步下沉,按照合作经济组织平等、互助的原则,建立真正的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新型基层合作组织。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三会制度”,理事长、监事长由民选产生,让有德有才者居之。完善“三会”制度的内在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出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优势、制度优势。

  (三)充实、完善、扩展现有综合服务社、为农服务中心、基层合作社的职能。拓展参与再生资源市场建设的深度和广度,发挥现有网点和体系的作用,积极参与乡村环境治理,参与帮助村集体经济运行和改制。借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契机,探索集体用地入股的方式,让全体村民都能参与到村集体中,并严格按照合作制的原则经营决策,使农民与村集体结成利益共同体。只有切实提高村民的身份认同和参与感,才能倒逼村委会和村集体实现村务公开,乡村治理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兴建文化广场、图书室等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同时,要重视乡风民俗的重构,探索把婚丧嫁娶、红白喜事操办等与村民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事项纳入合作社,潜移默化逐步移风易俗,引导抵制大操大办等浪费行为,形成合理正常的人情往来,倡导形成乡村新风尚。

  (四)大力争取中央和国家层面对供销合作社参与乡村治理的支持。总社层面,加强对参与乡村治理的研究,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支持,抓紧出台《供销合作社条例》。在此基础上,长期来看,还要关注并推动中国合作社立法,为供销合作社参与并成为乡村治理的主要力量提供法律保障。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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