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培训班的通知

供销培字〔2018〕2号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有关地(市)、县供销合作社及社属企事业单位: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是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一项重点要求,也是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中央2018年“三农”工作部署,宣传解读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培育一批综合能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决定举办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盘活社有资产,打造乡镇综合体的方法和途径;

  2.培育壮大为农服务龙头企业的策略与手段;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解读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4.构建新型农业经营联合体的实施路径与模式;

  5.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类型与治理机制创新;

  6.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流通渠道建设与产销对接策略;

  7.农民合作社创新发展典型经验案例分享。

  二、培训师资

  培训班将邀请行业权威以及具有实战经验的专家进行专题授课,紧密结合丰富的案例进行现场交流。

  三、培训对象

  各级供销合作社主管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及相关协会负责人;社属企业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四、培训时间、地点

  2018年3月20-24日(20日报到) 成都市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1800元/人。每8人可设领队一名,免领队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与联系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报名工作,并将报名表发电子邮件或传真至联系人处,培训班报名截止日期为3月9日。我们将在开班前以确认函告知培训具体事宜。

  联系人:张 爽 010-64619697 王一桐 010-64689521

  E-mail:china.coop@163.com

  传  真:010-84485237

  附  件:报名表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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