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供销合作社七届二次理事会议召开

作者: 来源:青海网络广播电视台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3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2月11日,青海省供销联社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省委两个1号文件,总结2017年全省供销工作,部署2018年重点工作。

  会上,朱小青介绍说:“2017年是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全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供销总社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及十九大精神,按照王国生书记、王建军省长和总社理事会主任王侠对供销工作提出的要求,坚持以‘四个转变’推动落实‘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着力推动青海供销合作事业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成绩,呈现出新气象。”

  2017年,青海省供销联社捷报频传。全年实现销售收入55.11亿元,比上年增长4.24%;实现利润19332万元,比上年增长7.05%;大通县供销社荣获总社综合改革试点县级先进单位;青海省供销集团挂牌成立;打造了6家具有推广带动作用的“三位一体”的新型基层供销社,6家国家级基层社标杆社,6家国家级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6家星级村级综合服务社。基层供销社已覆盖56%的乡镇;乐都县供销社、民和县官亭供销社、共和县恰卜恰供销社和门源县供销社及康延寿同志分别获得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称号,康延寿作为我省基层先进工作者代表还受到了汪洋副总理的亲切接见。

  朱小青指出,2018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是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2018年全省供销社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及省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按照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在创新体制机制、提升为农服务水平、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增强基层社服务功能、做强做优做大社有企业等方面取得更大进展,推动供销合作社实现更有质量的发展,加快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为实现乡村振兴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还选举产生了常务理事、替补理事会理事,表彰了2017年度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并向荣获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总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基层社标杆社的单位授牌。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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