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2017年基本情况统计公报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3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根据全国供销合作社统计联网直报数据资料,现将2017年全系统基本情况汇总通报如下:

  一、综合经营情况

  (一)销售总额

  全年实现销售总额54218.1亿元,同比增长13.5%。其中,农业生产资料类销售额8831.8亿元,增长10.6%;农副产品类销售额18413.9亿元,增长22.2%;消费品类零售额17587.7亿元,同比增长13.9%;再生资源类销售额2711亿元,增长1.7%。

  (二)商品交易(批发)市场交易额

  全年商品交易(批发)市场交易额9200.7亿元,同比增长4.2%。其中,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7247.4亿元,增长4.3%;再生资源市场交易额753.8亿元,增长14.1%。

  (三)连锁配送销售额

  全系统连锁企业销售额10042.1亿元,同比增长13%。

  (四)进出口额

  全年商品进出口总额682.5亿元,同比增长27.5%。其中,进口额280亿元,增长41.1%;出口额402.5亿元,增长19.6%。

  (五)农产品购进额

  全年从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农产品购进额14404.8亿元,同比增长23.1%。

  (六)农业生产服务收入额

  全年农业生产服务收入额150.1亿元。

  (七)金融服务营业额

  全年金融服务营业额1072.6亿元。

  (八)综合服务营业额

  居民生活服务业营业额156.9亿元,同比增长38.8%。

  物流业营业额43.9亿元,增长68.5%。

  资产经营额126.1亿元,增长27.9%。

  房地产开发经营额173.2亿元,增长22.9%。

  二、县及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机关情况

  (一)总体情况

  年末,全系统有县及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机关2777个,其中,省(区、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省社)32个,省辖市(地、盟、州)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省辖市社)342个,县(区、市、旗)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县社)2402个。

  (二)机关性质

  明确事业单位性质的2660个,占95.8%。实行企业化管理的78个,占2.8%,其他39个,占1.4%。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159个,占77.7%。其中省社机关29个,省辖市社机关319个,县社机关1810个。

  (三)经费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的2409个,占86.7%。其中,省社机关29个,省辖市社机关315个,县社机关2064个。

  差额拨款的142个,占5.1%,其中,省辖市社机关8个,县社机关134个。

  财政定额补贴的68个,占2.4%。其中,省社机关1个,省辖市社机关6个,县社机关61个。

  实行自收自支的158个,占5.7%,其中,省社机关2个,省辖市社机关13个,县社机关143个。

  (四)人员编制

  全系统县及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机关人员编制5.1万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编制3.7万个,占总人员编制数的72.8%。

  三、基层供销合作社情况

  年末,全系统有基层社30281个,比上年增加1265个。其中:

  集体企业19883个,有限责任公司2649个,股份有限公司725个,股份合作公司1442个,农民合作社2790个,其他2792个。

  由县社垂直管理的22612个,实行属地管理的1169个,保留牌子实行民营的2575个,其他3925个。

  实行自营的15699个,占51.8%,承包经营的5927个,占19.6%,租赁经营的4444个,占14.7%,停业、歇业等4211个,占13.9%。

  吸纳农村大户或能人加入的有7312个;上级龙头企业通过资本、业务带动的有4539个;通过农村综合服务社或庄家医院改造建成的有3937个。

  基层社经营网点34.1万个,其中,日用消费品网点16.9万个,农业生产资料网点11.8万个,农副产品收购网点2.6万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8万个。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

  (一)总体情况

  年末,全系统组织农民兴办的各类专业合作社185934个,比上年增加16038个;入社农户1582万户。其中,农民合作社联合社7608个。

  (二)经营类型

  各类专业合作社中,农产品类161306个,农业生产资料类6700个,综合服务类4956个,其他类12972个。

  在农产品类专业合作社中,棉花专业合作社1710个;干鲜果蔬专业合作社51529个;粮油作物专业合作社23429个;茶叶专业合作社5127个;中药材专业合作社6504个;水产专业合作社6146个;畜禽专业合作社40450个;其他26411个。

  (三)注册商标及认证情况

  通过有机、绿色、无公害等认证的专业合作社39843个。其中,通过有机认证的有3666个;通过绿色认证的10837个,通过无公害认证的25340个。有产品注册商标的专业合作社13605个,有经市、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品牌的专业合作社3594个。

  五、企业结构情况

  (一)总体情况

  年末,全系统共有各类法人企业21852个(不含基层社)。其中,省社所属企业1193个,省辖市社所属企业3100个,县社所属企业16054个。

  (二)股权结构情况

  全资企业9134个,控股企业4040个,参股企业4574个,开放办社吸纳的有业务指导但无资产关系的企业4104个。

  (三)产业类别情况

  批发零售贸易业法人企业16041个,其中,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3873个,农副产品经营企业4210个,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3630个,再生资源经营企业1538个。

  各类生产加工企业1869个,其中,工业品生产加工企业641个,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1114个,再生资源生产加工企业114个。

  其他服务业法人企业3942个,其中,宾馆、饭店和餐饮业企业292个,物流业企业281个。

  (四)连锁配送企业情况

  全系统连锁企业6781家;拥有配送中心10942个;发展连锁、配送网点98.5万个。其中:直营连锁、配送网点18.3万个,加盟连锁、配送网点80.2万个。

  县及县以下连锁、配送网点93.2万个。其中,县级12.1万个,乡镇级33.6万个,村级 47.5万个。

  (五)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情况

  全系统有各级政府和省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381个。其中,省部级及以上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46个,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76个。

  (六)电子商务企业情况

  全系统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2938个。登记注册为电子商务企业1379个,其中,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1104个,入驻商户27.1万户。

  (七)品牌建设情况

  全系统有经市、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品牌的企业1394个,拥有各类品牌2788个。

  六、事业单位情况

  年末,各级供销合作社所属事业单位277个。其中,省社所属事业单位67个;省辖市社所属事业单位74个;县社所属事业单位118个。

  从经费来源看,全额拨款的101个,差额拨款的32个定额补助的7个,自收自支的137个。

  七、社会组织情况

  年末,全系统主管、领办各类社会组织17953个,会员275.4万个(人);其中,农村(民)经济组织联合会2902个。

  从隶属关系看,省社主管、领办243个,省辖市社主管、领办1299个,县社主管、领办12092个,基层社领办4305个。

  从组织性质看,协会(商会)14296个,学会(研究会)184个,联合会3016个,民办非企单位439个,基金会18个。

  在行业协会中,农产品协会6926个,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1369个,农业生产资料协会1387个,再生资源协会843个,烟花爆竹协会812个,其他协会2959个。

  从会员情况看,全部会员中,团体会员42.9万个,占15.6%,个人会员232.5万人,占84.4%。

  八、为农综合服务情况

  (一)土地服务

  年末,全系统土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1.4亿亩,其中,土地托管面积7315.7万亩,土地流转面积2003.9万亩。

  (二)综合服务平台

  年末,全系统共建立综合服务社(中心)39.6万个,比上年增加2.2万个,其中,与村委会共建70381个,农村综合服务中心71130个。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9103个。庄稼医院64320个,增加4725个。

  (三)技术培训

  年末,全系统共培训农村实用人才205.1万人次,发放科技资料1255.5万份。

  九、人员结构情况

  (一)职工总人数

  年末,全系统共有职工344.8万人,其中,实际从业人员219.8万人,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29.5万人,离退休人员95.5万人。

  离退休人员中,已参加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的人员92.9万人,占97.3%。

  (二)从业人员年龄结构情况

  实际从业人员中,35岁及以下70.2万人,占31.9;36-45岁81.8万人,占37.2%;46-55岁53.7万人,占24.4%;55岁以上14.1万人,占6.4%。

  (三)从业人员受教育情况

  具有高中专以上学历的46.5万人,占实际从业人员总数的21.2%,其中,大专学历33.6万人,本科学历11.9万人,研究生学历1万人。

  (四)从业人员分布状况

  各级联合社机关5.1万人,企业133.5万人,事业单位1.4万人,基层社62.3万人,社团组织17.5万人。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公报数据为对外提供的合法有效数据,凡对外提供或使用数据,应以本公报为准。如有问题,请向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规划统计处咨询。联系电话:66051003、6605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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