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才委员:健全法制 保障“三农”合作发展

作者:张 成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3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各方主体的联合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本是农民实现合作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应对农村空心化问题的重要方式,在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湖南省委副主委、湖南省社巡视员李云才调研发现,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心化现象尤为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在一些“公司+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中,公司并未实施真正的合作,却享受到诸多国家和地方有关合作社的优惠政策和各种各样的补贴。“被合作”的农户往往并不知情,国家补贴并未真正给农户带来应有的效益。二是因国家和地方设立的多项补贴或奖励,不仅有合作社这道门槛,进门后还按规模设立了多重档次,农户越多,规模越大,享受的优惠就会水涨船高。因此,有的大户想方设法拉更多农户入社。虽然实质性的互助合作较少,但规模达到了,自然就获得了补贴和奖励。三是“制造政绩型空心化”,是由个别地方干部促成,图一时之政绩,生拉硬扯,组成有名无实的合作社。

  为此,李云才提出三点建议:第一,强化城乡统筹规划,引领合作发展。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本就是一体两面、合作共赢的关系,从经济效益上看,城市经济和乡村经济互助互促,才能实现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和产业升级,实现全社会的经济大繁荣;从社会效益上讲,城乡一体化发展能缓和甚至解决社会的两极分化问题,维护发展稳定。因此,要加强城乡统筹,互助共赢,走合作发展的道路。第二,强化多工作部门的协调机制,牵引合作发展。通过部门协调机制的建立,提升政策的积极影响效应和实施效果。第三,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依法推进“三农”合作发展。我国的相关政策法规已逐渐不足以应对新业态、新形势,相关部门要对农村合作发展进行深度研究,推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完善与实施。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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