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空白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用地及经营场所使用权变更有关事宜。会议决定,将中和西镇南伙房村原农产品交易市场等4处国有资产使用权变更为旗供销合作社所有,使用权有效期20年,用于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会议要求各苏木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资产移交工作,确保基层社早日建成使用。
会议认为,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有关决定和意见精神,旗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农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但还存在与农牧民利益关系不紧密,综合服务实力不强,特别是部分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服务网点尚未建立等问题。
会议强调,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三农”工作全局做出的决策部署,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各苏木镇和有关部门要站在“三农”工作全局的高度,加强协作配合,注重协调联动,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确保2018年苏木镇基层社覆盖,推动供销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牧业、促进农牧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担当起更大责任。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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