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市供销合作社推行“1+4”模式加快村级供销合作社建设

作者:皖讯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9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近年来,安徽省宿迁市供销合作社紧紧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三变”),抓住乡村振兴战略有利机遇,按照强化合作、利益联结、多方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扶贫攻坚”(“1+4”)村社共建型村级供销合作社建设。各县区供销合作社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模式,全面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比较典型的有:

  一是党委政府重视型。在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下,埇桥区在区级层面组建兴农供销服务集团公司,由区国资委、区农投、区供销合作社共同出资发起设立,供销合作社占股40%。由集团公司控股,在村级成立兴农供销服务子公司(简称村供销合作社),吸纳村集体 “三变”资金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资金共同入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以管资产运营为主,党建工作由村级党支部管理,村级供销合作社的日常运营按照公司法执行并接受村支部和村委会的监督。2017年,埇桥区已在74个村成立了村级兴农服务公司(村级供销合作社),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主导型。由市社、灵璧县社共同组建的牵牛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投资持大股,与村级集体组织、社会企业合作成立公司(村级供销合作社),进行农资、特色农产品销售,经营所得按股分红作为集体经济收入,经营情况纳入村级监督委员会监督范围。2017年底,全市电子商务公司已发展到7家,涉足电商经营的企业10余家,依托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店铺8家。目前正在加快扩点铺面,在所有为农服务网点均植入电子商务服务,实现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开展一方面也延伸了供销合作社的服务触角,换个角度讲也助推了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的发展。按照“社员制、封闭性、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原则,试点探索了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新途径。

  三是为农服务中心带动型。市供销合作社将为农服务中心作为落实党委政府涉农政策、提供全方位为农服务、协调联系各方的重要承接组织,作为延续村级供销组织和其他经营主体的最关键抓手。村级综合服务社和基层供销网点80%以上都是为农服务中心的延伸组织。例如,埇桥区意利达和萧县金穗为农服务中心均有近500个经营网点,这些网点都是基层供销组织的基础。萧县金穗为农服务中心依托土地托管服务,以村为单位联合村党支部、联合专业农技队伍、大型农资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广大农民组建金穗种植土地托管服务型村级供销合作社,最终形成了金穗种植特有的“村党支部+金穗合作社+社员+合作企业”的村级基层组织模式。

(实习编辑:王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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