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供销合作社:强化合作组织属性 密切社农利益联结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5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重庆市供销合作社积极承担全国总社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任务,争取市委、市政府将试点工作纳入全市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大局和区县考核督查范围,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统筹部署,在全市38个区县分三批梯次推进专项试点,现已取得明显成效。

  一、发展新型基层组织,提高农民主体地位

  组建新型基层社。采取联合返乡创业能人共建、社有企业参股领办、整合政府资源组建等模式,按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组建新型基层社,实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制定实施基层社示范社建设三年规划,争取市财政专项资金1.3亿元,带动基层社提升硬件水平,增强服务能力。全市发展新型基层社812个,建成示范社170个,实现基层社涉农乡镇全覆盖。

  发展农村股份合作社。采取土地、资金、业务合作等方式,依托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农村股份合作社,推动农民变股东。全市系统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3万个,其中股份合作社3647个,成为推动全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力量。大足区三驱基层社参股大水井蔬菜合作社,吸收129户农民以土地入股,每年每股600元保底分红,当年每股分红1020元,实现基层社得发展、农民群众得实惠。

  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推动基层社牵头,依托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推进农资超市、电子商务、农村金融“三进村”,做实做优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农村居民提供生产生活便捷服务。巴南、大足等试点区县基本实现农村综合服务社行政村全覆盖。近期,市社协调工商部门同意,即将出台农村综合服务社注册登记的指导意见,帮助其获得市场主体地位。

  组建乡镇农合会。依托区县社领办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简称农合会),指导基层社牵头组建乡镇农合会分会,吸收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会,进一步扩大供销合作社组织基础,增强服务覆盖范围。目前已实现乡镇农合会分会全覆盖。

  二、创新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建立健全“三会”制度。按照合作制要求,试点区县全部落实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指导成员单位和当地合作经济组织完善落实“三会”制度,体现农民当家作主。首批试点区县已实现60%以上常住农户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发挥各区县社所属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在财务代账等方面的服务优势,帮助基层社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规范透明的财务制度,有效做实成员账户,落实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等财务规定,实现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真正做到农民受益。

  扩大负责人选任渠道。试点区县广泛吸纳和选择“一懂两爱”的涉农企业负责人、村支“两委”负责人、返乡创业人员等到基层社任职,加强基层社经营管理队伍建设。黔江区、合川区由乡镇(街道)党委考察、推荐基层社负责人拟任人选,供销合作社聘任使用,任职人选能力素质得到充分保证,有效增强了基层社的发展后劲。

  三、依托新型基层组织,打造综合服务体系

  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发挥全市系统农资、农产品传统经营优势,依托基层社推广代耕代种、机播机收、统防统治、统购统销等为重点的农业生产性服务,拓展以公共事务、乡村物流、健康养生等为重点的生活性服务,加快转型升级。去年底全市系统累计发展生产服务队228支,庄稼医院983个,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70万亩。长寿区汇鸣基层社与当地农业园区3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开展农机作业服务面积1.4万多亩,解决就业1500人次。

  完善提高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以市社本级农村大数据公司为龙头、试点区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为阵地、乡镇(街道)基层社示范社为载体、村级综合服务社为依托,打造全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农产品流通平台,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电商,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成功开发重庆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信息查询系统,分类登记社员、会员各类信息,为运用大数据服务“三农”打下坚实基础。

  稳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积极争取市、区县两级财政支持,以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合会为主体开展金融服务,缓解“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社直属企业—重庆市农信投资公司已为全市12个区县133家新型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203笔贷款,累计金额2.4亿元,无一笔呆坏账。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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