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出台《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厅字〔2017〕41号),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助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4月7日,民政部印发了《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引导全国性社会组织重点支持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以下简称“三区三州”),推动社会组织与深度贫困地区加强信息对接和工作联系。在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公益日、对口帮扶等项目活动中,增加社会组织参与“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内容,推动社会组织参与深度贫困地区扶贫项目。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社会组织资源、项目服务资源和社会资金资源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计划”“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社会工作教育对口扶贫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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