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规模化+农民组织化”的实践创新

对山东省滕州市西岗镇供销社与东王庄村共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实践价值思考

作者:侯成君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5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战略部署,提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是在“三权分置”制度设计和家庭分散经营仍占主导的基本国情农情下,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山东省滕州市西岗镇供销合作社创新运用土地托管、“党建带社建 村社共建”、农民合作社建设等经验,与东王庄村“两委”共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推进服务规模化与农民组织化深度融合,探索出一条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村集体和农民同步增收、美丽乡村建设和村级治理现代化协同提升的新路子。这个合作社主要有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实现了“两个100%”,即全村217户村民全部入社、1050亩耕地全部入股;二是实行“保底+分红”分配制度,西岗镇为农服务中心将合作社整合起来的耕地全托管,并承诺保底收益和一定比例的分红;三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20%的风险金,用于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和补充商业保险,保证大灾之年农民社员能获得与保底收入相当的保险补偿;四是集约化经营溢出的61亩耕地归村集体所有,并入股合作社、享受“保底+分红”;五是建立农业职业管理人制度,聘请村干部和种植能手参与生产管理和服务,并实行股权激励。该合作社在股权设置上,217户村民1050亩耕地占40%,村集体的61亩耕地和农业设施占30%,西岗镇为农服务中心以42万元现金入股占30%。在收益分配上,当年收入优先支付每亩800元的保底费,再提取20%的风险金后,剩余盈余按股分红,然后村集体和为农服务中心再各拿出10%的分红对农业职业管理人进行股权激励。2017年,村民获得保底收入84万元、分红12.35万元,亩均收益918元;村集体获得保底收入4.88万元、分红6.18万元;为农服务中心获得分红6.18万元;4名农业职业管理人获得奖励6.18万元。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两年多的时间,东王庄村由经济薄弱村迅速变为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党建工作和各项事业发展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产生了良好的 “魔方效应”。这一做法,对于解决当前农业农村发展中的问题、推动乡村振兴具有积极的实践价值。

  一、“股份制+合作制”治理机制,较好解决了新形势下农民与土地的关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指出,我国农村改革是从调整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开启的,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土地是农民的“命根”,但农民对土地又很“纠结”,既不愿束缚在土地上,又想把土地牢牢掌控在手中;既不愿自己种地,又想流转的土地能随时收回、保证返乡时有完整的“退路”。实质上这种“纠结”反映的是土地流转中承包农户与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主要是担心经营主体经营亏损无法获得土地租金,以及经营主体为追求高产值而过度开发耕地等问题。东王庄土地股份合作社很好地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它在兼具股份制与合作制的双重特点,一方面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用市场手段将土地的实物形态转变为价值形态;另一方面农户作为合作社的社员,虽然大多数不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但对合作社都有民主管理的权力。通过“股份制+合作制”,实现了资源变资产、农民变社员、社员变股东,既保证了农民“控地”、又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既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又避免了土地流转中的不确定因素,创新和发展了做活土地经营权的实践路径。

  二、“服务规模化+农民组织化”运作模式,打通了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的链接通道。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小农生产仍将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家庭分散经营与适度规模经营不是非此即彼的矛盾,可以通过有效的组织方式、经营方式融为一体,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把小农户组织起来成立合作社是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但仅成立合作社是不够的,如何保证合作社持续稳定盈利以及农民的收益才是关键。东王庄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根本就在于,它不仅把全村的耕地整合起来,而且还与西岗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建立了紧密的组织和利益关系。为农服务中心既是合作社的社员、又是合作社的全程服务提供者,通过对合作社耕地实行全托管,可以大幅度增产节支提效,有效释放规模化服务与规模化经营“两个潜力”。同时,为保障农民社员的收益,合作社和为农服务中心还设置了“三道保险”:一是为农服务中心与合作社签订全托管合同时,承诺保底收入并有一定的分红;二是合作社从盈余中提取风险金,购买农业政策险和商业险,在确保保底收入基础上争取收益最大化;三是正常年景出现收入不能保底的情况,先用村集体在合作社中的收益弥补,不足部分由为农服务中心承担。土地股份合作社与为农服务中心的对接,实质上是农民组织化与服务规模化的对接,是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实现形式,这种对接对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具有根本意义。为农服务中心作为供销合作社立在田间地头的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平台,背靠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服务体系,在对接服务合作社中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目前,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建成和在建为农服务中心1302处,购置、整合各类大中型农业机械6万余台(套),配备智能配肥设备955台(套)、植保飞机772架、烘干塔(机)390台(组),日烘干能力达到3.6万吨、仓储能力达到146万吨,其中冷藏56万吨。土地托管面积达到3106万亩,服务的经营主体近6万多家、受惠农民450多万户。

  三、土地集约化经营溢出效应,拓宽了资源匮乏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支撑。当前,制约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是缺少人、财、物。对“人”和“财”的问题,可以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等途径,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但对“物”也就是村级可用资产资源匮乏的问题,则需要用市场机制来盘活、挖潜。纵观经济薄弱村,虽然村集体可利用的资源很少,但都有土地,做好地的挖潜文章,村集体就有资源、有收入。东王庄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在村“两委”的组织发动下成立的,本着兼顾合作社与村集体共同发展的原则,村“两委”通过与合作社、村民协商,达成协议,明确合作社集约化经营后溢出的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并入股合作社。全村1050亩耕地整合后,实际耕作面积达到1111亩,村集体利用这新增的61亩耕地入股合作社、享受“保底+分红”,保证了每年都有稳定的集体收入。

  四、“村党组织+供销社+合作社”共建方式,促进了村级党组织服务功能和村级治理水平的提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关键,无论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如何变化,无论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如何发育成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能动摇、战斗堡垒作用不能削弱。强化村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关键是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创新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和有效载体。农民合作社本质是合作经济组织,按照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原则运作。但东王庄土地股份合作社与一般的农民合作社最大的不同在于,它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两委”与供销合作社共同领办的,理事会和监事会中都有村干部,4名农业职业管理人也都是村干部。这种组织架构,不仅能够把村级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供销合作社的服务优势和合作社的经营优势有机结合,而且也使村级党组织有了组织群众的载体、联系群众的渠道、服务群众的抓手。以土地股份合作社为纽带,西岗镇供销合作社与东王庄村开展党组织结对联建,推行干部交叉兼职,实现发展共促、服务共抓、干部共建、人才共育。村党支部把从土地股份合作社中获得的收入全部用于基层党建和改善村容村貌,建起了党员活动中心以及图书阅览室、健身广场、民俗馆、孔子学堂等文化娱乐设施,建立了“党支部—党员街长—党群服务队”管理服务体系,有力提升了村级治理水平,现在村党支部说话有人听、干事有底气,各项工作都走在了全市前列。

  (作者系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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