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供销合作社主管社团管理的通知》

作者: 来源:社团管理部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9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近日,为进一步提高各地供销合作社和主管社团的政治站位,全面树立大局意识,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到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供销合作社主管社团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民政部办公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分别对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等6家协会违规涉企收费、中国投资协会违规设立分支机构进行了通报批评,责成相关协会深刻整改,并依法对协会和责任人做出了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供销合作社主管社团是供销合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供销合作社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在拓展为农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新形势、新任务对社团规范管理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全面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社团管理,把引导社团规范发展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牢抓实。要高度重视民政部通报的违规问题,督促主管社团以案为鉴,引以为戒,严格规范内部治理,按照法规政策开展业务活动,确保健康有序发展,开创社团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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