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明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时间表

作者:操戈 邓卫哲 来源:农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0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近日,海南召开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部署暨培训会,明确要求各市县2018年年底前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2019年年底前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20年年底前完成成员身份认定,2021年年底前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基本确立。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海口市琼山区五岳村村委会尚道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情况。在海南省农业厅指导下,尚道村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清理出资源性资产846.83亩、经营性资产450万元、非经营性资产2119万元、资金82.93万元;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750人。2017年下半年集体资产经营性收益108.59万元,扣除集体提留后,人均分红650元。

  会议指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之后,中央部署的又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重大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业农村改革的重头戏,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抓手和发展共享农庄等农村各类新产业新业态的重要前提,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意义重大而深远。

  会议要求,海南各市县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牢牢把握改革总体要求,始终坚持维护农民利益,严守政策底线,尊重农民意愿,分类有序推进,注重协调联动,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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