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全面建立河长制 省级河长402人

作者:卢俊宇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8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17日,记者从水利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今年6月底,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面建立河长制,提前半年完成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水利部部长鄂竟平表示,“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初步形成,已经实现河长‘有名’。”
 
  据介绍,目前我国已实现每条河流都有了河长。31个省份共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0多万名,其中省级河长402人,59位省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另外,29个省份还打通了河长制的“最后一公里”,把河长体系延伸到了村一级,设立了村级河长76万多名。31个省区市的省、市、县均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
 
  截至目前,各省级河长已经巡河巡湖926人次,市、县、乡级河长巡河巡湖210多万人次。“通过实施河长制,中国的江河湖泊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有的河湖还实现了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重大转变。”鄂竟平说。但他同时指出,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全面推行河长制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差距,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发布会指出,下一步将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使其名实相副。
 
  针对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水利部已于近日集中部署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水库垃圾围坝专项整治行动、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利用专项整治行动、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下一步,将督促各地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结合本地河湖的实际,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还将通过加强河长制明察暗访,建立通报约谈机制,督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防止河长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指导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切实把河湖管理保护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责任编辑:张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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