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巡视员李云才:产业振兴应发挥产业融合的倍增效应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勿庸讳言, 也出现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多元主导,产业融合喜忧齐现。市场主导型:产业融合往往依托骨干经营主体,稳定性相对较好,但发展速度较慢;行政主导型:以区域为特点的“试点县、先导区、田园综合体”,“来得快,但持续稳定性较差”;行业主导型:行业特点较为突出,但跨行业合作不够;政策主导型:项目特色浓,围绕项目搞融合,但受制于政策调整,带动效益有限。

  二是产业融合发展层次较低,产业融合紧密度“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在总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农村各关联产业之间融合度不高、融合深度差。突出表现为三低:产业融合链条短,产业链多止于二次融合,附加值偏低;利益联结松散,合作方式单一,大部分地区利益联结机制仍以土地流转或订单农业为主,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方式比例很低;产业链同质化突出,休闲农业、旅游农业以观光为主,文化传承、人物历史、风土乡俗等资源整合不够,高品位、多样性、特色化、精细化、深度化不足,农业多功能挖掘不够,产业融合效益仍然偏低。

  三是产业融合要素制约,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供给动力不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规模普遍偏小、科技含量不高,因缺乏抵押物、银行惜贷等诸多原因,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土地流转体系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流转程序欠规范,导致农村土地规模流转仍存在困难;农村比较效益低,缺乏新型现代农民,涉农的科研单位、科技研发人才集聚程度有待提升,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市场和信息服务滞后等,制约了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农业技术普及推广、农产品与市场的对接。

  四是产业融合主体带动能力较弱,产业融合稳定性差。目前,农村产业融合主体普遍存在发育不充分、带动能力不强的现象,有实力的新型经营主体少,而占比较大的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不具备自我发展能力;部分新型经营主体结构单一、管理粗放、经营能力不强,不少合作社“有名无实”,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规模小,参与融合能力差;部分经营主体创新能力不足。目前,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仍以最简单的订单农业为主。由于订单农业履约的随意性较大,履约到位率低,农民没有真正分享到产业融合发展的成果,严重挫伤了农民参与产业融合的积极性,影响了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长期稳定发展。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统筹、协同、有序的前提下,要充分发挥多种积极因素的叠加效应,让产业融合为乡村产业振兴插上腾飞的翅膀。为此建议:

  一是政府引导与市场主体双重推动。政府引导重点要在统筹规划、制度设计、政策推动、综合配套上下功夫,给各级、各部门、各经营主体和全社会传递清晰明了的农村产业融合指引、方针指导、政策鼓励和重点努力方向。一方面要高位强力推动。切实解决相关政策措施协同性、整体性、连续性不够的问题。建议政府要有明确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综合协调指导机构,明确各部门融合发展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内容和工作抓手,推动形成相关部门配合协作、资源要素集中投入的工作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和发展环境,这是顶层设计的推动力。另一方面,突出扶持骨干经营主体。实践证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与骨干经营主体的带动密切相关,大龙头带动大产业发展,大龙头推动大产业融合。建议国家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扶持的重点集中放在产业融合骨干经营主体上,尤其是资本、技术、人才实力较强的企业。

  二是政策扶持与内生动力双重发力。在政策上,当前制约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瓶颈为土地、资金和人才三大要素。关于用地政策,2017年12月,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2号)。建议国家要在农村金融、农村人才等方面制定更有利于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尤其是要抓紧研究制定推动城乡双向流动的政策,如工商资本下乡、市民下乡、乡贤回乡等,如果不鼓励城市人才、资本向农村流动而只有农村流向城市,农村就会空心化,乡村就难以实现振兴,最受伤害的还是农民。在政策上排忧解难,是激发企业创造产业融合、激发内生动力的“引线”,尤其是产业融合政策与产业扶贫政策的契合,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在产业融合和扶贫攻坚中大显身手。如湖南省茶业公司以紧密利益联结为核心,采取合同、合作、参股、订单、包销、返利等多种形式,与基地茶农建立起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2016年,公司联结带动了40万户茶农户均增收7800元。到2017年,直接返还到茶叶专业合作社,用于茶农生产和生活条件改善以及公共环境设施、公益事业的返利累计达759万元,构建集茶叶种植、生产、加工、销售、科研、茶文化传播于一体的茶产业发展体系,实现企业与茶农共赢。从某种意义上说,利益融合的深度取决于产业融合的深度,产业融合的深度也决定了利益融合的深度,相辅相承。

  三是产业融合与城乡融合双重交互。要发挥政府、规划、政策、项目等手段的作用,使产业与城乡发挥聚合效应,促进产业的深度融合。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返乡创业等结合起来,进一步释放农村发展活力。如一些地方将大健康科技产业园区作为城镇社区加以精心打造,把城镇社区提升为“产业发展服务区”,从而实现产业园区由工业园区向产业集中区转型,产业集中区向产业社区提升,产业社区向城市特色功能区嬗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亦可相互融合产业,多环链节,多链合一,多业相融,将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有机结合,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合作模式,通过营销平台,促使农产品加工业“接一连三”,实现农业“接二连三”和休闲农业“接二连一”的多态链接。

  四是产业融合与利益融合双重交融。从通常意义上讲,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可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专业合作社等方式进行产业的链式链接。还有基于标准化的公共品牌的塑造让区域产业集群受惠,让产业集群式融合。当然,还有其他多种产业融合与利益融合的交融方式,特别是在扶贫攻坚中,各地有许多创造。如湖南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首要工程,探索人、事、利相结合的产业融合发展路径:走出了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的“四跟四走”产业精准扶贫路子,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湖南省探索的“四跟四走”产业扶贫路子,核心是:将积极发挥政府作用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机结合、片区特色产业发展与精准帮扶相结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与贫困农户自身特点相结合,鼓励扶贫经济组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延伸产业链,盘活金融链,融合利益链,发展效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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