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情况及建议

作者:浙讯 来源:浙江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一、回收体系建设现状

  浙江宁波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初具框架。截至2017年底,全市历年注册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2050家,2017年全年回收量200万吨,销售额50亿元;现存社区回收网点184个,其中中心城区回收网点约80个,县(市)社区回收站104个;乡镇(街道)回收站217个,其中中心回收站25个,集中堆放居住点8个,再生资源交易集散市场3个(宁海、象山、北仑)。

  (一)中心城区回收体系建设情况。中心城区实施“回收站点+专业回收分拣中心”双线回收体系,截至2017年底完成60个示范回收站点改造,开展了废旧金属、废旧家电、废玻璃、废旧造纸原料、废旧有色金属和废塑料、废旧大件家具七大类的专业回收分拣中心认定工作,废旧纺织物因没有企业符合申报资质尚未建立回收体系。

  (二)县域回收体系建设情况。累计建成县域内社区(新村)回收站104家,乡镇(街道)建成回收站217个,中心回收站25个,农村流动收废集中居住堆放点8个(共容纳农村流动收废人员800户)。其中镇海区建设了7个占地面积5.2万多平方米的再生资源流动收购集中居住堆放点,有500户流动收购户入驻。

  (三)大型回收中心建设情况。目前全市尚未建成综合性的再生资源交易集散中心。各区(县、市)中,目前已建成使用的大型回收项目3个,分别为宁海再生资源市场、象山再生资源市场、北仑再生资源市场。其中宁海再生交易市场占地96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总投资2.2亿元,30余家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企业(经营户)入驻市场。象山再生交易市场占地50亩、总建筑面积4.28万平方米,露天场地面积6800平方米,入驻企业30余家。北仑再生资源交易市场面临拆迁。

  (四)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2017年下半年启动“垃圾分类+资源回收”试点小区建设,上线“我要换糖”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共服务平台。“我要换糖”试点工作是基于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小而散的现状,以资源整合为核心,回收方式包括预约回收、定时回收、上门交投等,物流线从社区、回收站点到分拣中心,同时通过“我要换糖”平台实现信息、客服、投诉、监管等职能。目前中心城区首批28个小区纳入“我要换糖”试点,即将启动全市机关单位回收试点工作。

  二、回收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经营不规范。无证经营现象严重,继而引发环境污染、安全生产隐患、市场秩序紊乱等一系列问题。网点布局不合理,正规回收网点严重缺乏;回收企业以个体、民营企业为主,普遍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大量可以回收利用的低价值再生资源没有实现资源化利用;回收设施落后,拆解处理手段简单、粗放,严重污染环境;许多分散的回收点成为流动人口的聚居点、环境卫生的脏乱点、城市管理的空白点,影响了居民生活、城市管理和城市形象。

  (二)行业发展后劲不足。“营改增”税收改革后,无法取得进项发票导致实际税负突然加大导致行业利润水平降低;经营场地使用成本日益上涨,场地租赁受到行业歧视;大部分回收企业没有能力抵御因大宗物资价格波动风险;再生资源利用渠道萎缩,再生资源回收环节利润下降。

  (三)支持力度不足。2017年市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资金为288万元/年,县级资金为0,对于全市2500多家经营企业来讲杯水车薪;行业企业在用地方面受歧视,无法租到合法经营场地,大部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尤其是低价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经营用地游走在政策边缘,发展前景悲观;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均为兼职人员,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

  三、有关对策建议

  (一)加强工作统筹。加强顶层设计,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长效机制建设纳入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固废共治”工作体系进行整体谋划,厘清部门责任和分工,抓紧调整完善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行业主管、属地落实、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综合运行格局。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自2018年起将健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长效管理机制纳入党委政府考核体系,明确并细化市级部门、区(县、市)权责划分。建立市级层面工作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和互相配合,完善管理监管体系。加强市县两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的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保障。

  (二)加强政策要素保障。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加大回收设施用地保障,建议根据人口规模由县级政府提供固定的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转中心用地,使用权交由回收经营企业,解决非法拆解、非法倾倒等顽疾。建立全市固废处理统一结算资金池,将市县两级垃圾处理费、再生资源回收补助资金等与固废处理相关资金统筹使用。加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财政补助,重点包括:对回收龙头企业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以奖代补”。将在垃圾处理体系节约的资金一部分用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补助,鼓励企业积极回收生活类所有可回收物,以市场化手段引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实现垃圾减量。

  (三)开展回收行业共治专项行动。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对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回收种类、数量、经营场地等进行全面排摸,并建立数据库。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排查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无证经营、非法占地、污染环境、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回收站和专业分拣中心,进一步规范证照齐全回收站和专业分拣中心的经营行为,改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环境。

(责任编辑:王子翔)

 打印文章 查看/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