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有关地(市)、县供销合作社及社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各级供销合作社及社属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安全法制教育和实践技能,切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决定举办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立法的意义、执法原则、适用范围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解读;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解读;
3.安全风险辨识与管理、建档、检测、评估、监控;
4.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
5.安全生产与安全统筹统保,诚信体系建设、失信惩戒;
6.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舆论、媒体沟通、内保;
7.供销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巡查、责任制;
8.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警示、安全生产宣教和培训要点;
9.农资、棉麻、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运和商超、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与应对;
10.基层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工作经验交流。
二、培训方式及师资
邀请总社及相关部委有关负责人进行政策解读,安全生产防控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当地典型地区或单位实地考察。
三、培训对象
各级供销合作社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社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四、培训时间、地点
2018年12月10-14日(10日报到) 厦门市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1800元/人。每8人可设领队1名,免领队培训费。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与联系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报名工作,并将报名表发电子邮件或传真至联系人处,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8日。我们将在开班前以确认函告知培训具体事宜。
联系人:王 瑞 010-64612086
侯士娜 010-64619835
E-mail:ourcoop@163.com
传 真:010-84485300
附件:报名表(点击下载)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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