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鄂府发〔2017〕98号)精神,深入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村牧区服务功能完善、市场化运行、现代化经营的新型供销合作社体系,市供销合作社会同市财政局开展了2018年度鄂尔多斯市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市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工作。在实地督查调研的基础上,共批复空白乡镇基层社恢复建设、为农服务中心、电商运营中心和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等24个建设项目,拨付专项资金720万元;评选20个市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每个奖补4万元,拨付奖补资金80万元。
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的落实,有力地推进了鄂尔多斯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对于全市供销系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王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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