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摘要(3)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4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一、上海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采取自学、讲座等形式,对各类规范性文件尤其是十九大报告中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容进行学习,促使干部职工深化依法治国理念,结合实际工作,做到学法知法尊法守法。

二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将学习宣传宪法及相关宪法性法律作为此次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结合实际,对我国近年来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行宣传,增强干部职工宪法意识及法律理念,提升干部职工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

三是大力学习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在学习掌握农资经营、农产品流通、日用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传统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扎实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及企业改制重组、内部治理、上市融资、财税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力学习电子商务、金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三农”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宪法修订为契机,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党员必须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坚持将反腐倡廉法律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通过定期召开党风廉政会议等形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强化企业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勤勉义务。

五是探寻多样化的宣传手法。在普法工作的形式上不拘泥于传统的宣传模式,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例如动员市社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法律知识网络竞赛,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相关的法律座谈会、宣讲会等,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学法积极性,普法效果较之前有了较大的提升。

二、安徽

(一)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省社普法责任清单,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法治工作汇报,主任办公会和党组会专题研究省社法治工作。建立考核机制,将法治工作纳入全省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调动市、县两级供销社开展法治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开展决策前专题学法,推动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省社重大决策。

(二)开展法治宣传。将宪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制定全省宪法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开展专题讲座,举办领导干部宪法测试活动。在省社门户网站开辟普法专栏,定期推送普法材料。购买法律法规汇编等法律书籍,开展《保密法》教育培训。

(三)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建立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重点学习宪法和党内法规,认真学习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民事、经济、劳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法律法规。在市、县两级供销社主任及企事业单位高管培训班上,将法治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范围,鼓励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干部教育在线学法。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开展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清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合法、科学的制度机制,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加强对各市、县供销社法治工作的指导,推动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基层。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经济效益审计和法治工作的督导,推动各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依法维权。

三、广西

(一)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坚持中心组每年专题学习宪法、党内法规等法律,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加强干部职工学法工作,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机制,充分发挥系统业务骨干力量,在机关上下逐步形成强化自身素质、提高授课质量、深化工作交流的良好风气,有力促进了学习与工作协同推进的良性互动。

(二)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2016年、2017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的目的,营造了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了法律素养。

(三)切实强化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充分依托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站点,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全国法制宣传节点,开展多种形式送法到基层、送法进企业、送法下乡等活动,组织开展宪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药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把“法律进乡村”作为扶贫帮扶工作的一项内容,提高农村人口法律意识。推进普法工作与日常工作相融合,运用QQ、微信、网站等平台,以广大群众、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提升宣传效果。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2018年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及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依法治社,开展法治供销合作社、法治企业等创建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合作方式、农村金融体系和治理机制创新,开展业务经营服务,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五)以案释法切实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结合近年来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在盘活社有资产、实施项目建设中遇到的资产被侵占难题,收集了全区基层社资产维权的一批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提炼案例中的纠纷调解、收集证据、确定界址、表达诉求、监督执法等涉法工作的经验做法,在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中进行宣传推广。积极引导社有企业和广大干部职工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将依法保护资产过程变成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的过程,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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