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社召开风险防控攻坚年行动调度会暨开展农村合作金融业务知识培训

作者:唐仁禹 来源: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0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有关领导对农村合作金融工作的批示精神,促进全省供销社系统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规范运行,根据省社党组对今年农村合作金融组织风险防控攻坚年行动工作安排,11月13日,省社举办系统风险防控攻坚年行动调度会暨开展农村合作金融业务知识培训。省社党组书记、主任苗宏,党组成员、副主任徐仕光出席,省社财务处处长罗萍、副处长奉志玉,合作指导处副处长杨春鹤,各市(州)、省直管县供销社、贵安新区农水局主要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贵州省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协会理事参加了活动。

  奉志玉通报了全省供销社系统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现状。省社财务处唐仁禹同志讲解了《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季度统计表》。各市(州)、省直管县供销社、贵安新区农水局主要领导汇报风险防控攻坚年行动推进情况和近期开展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参加培训人员分两组对《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草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徐仕光在讲话中强调,一是对于审计整改问题,要持续深入整改落实,直到逐一对账销号;要举一反三,完善措施,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出现;要按时报告整改进度情况。二是对于风险防控攻坚年行动,要按照年初制定的行动方案,查缺补漏,未完成的事项要抓紧组织实施,要总结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在系统内交流推广,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三是对于《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各地供销社要配合省社与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要注意总结提炼在脱贫攻坚中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的典型事例;要站在全省的高度对《管理暂行办法(草案)》深入研究提出修改意见,求大同存小异,争取早日出台,实现有章可循。提出几点思考:一要探索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发展的目标和路径,要坚持合作制属性,自下而上构建,纵向监管调控,横向“三位一体”;二是要找准着眼点和立足点,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要着重增强供销社的为农服务功能,同时提升为农服务实力,要量力而行,真抓实干,不要贪大图快,盲目发展;三要明确规范有序的具体内容,在筹备报批、注册登记、规章制度、治理结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抵押担保、准备金提取、手续资料、账表单证、门头形象、用词用语等12个方面进行细化规范。

  苗宏在总结讲话中对近几年全系统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尤其是今年开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风险防控攻坚年行动所作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并指出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制定《办法(草案)》工作,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精神,推动构建全省普惠金融体系,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高度,按照省社“一体两翼”综合改革总体思路,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共同完善《办法(草案)》。《办法》出台后将促进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服务行稳致远,增强供销社服务“三农”能力,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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