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兴城市社:自查自纠杜绝“照抄照搬”

作者:辽文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9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近日,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供销合作社按照关于开展照抄照搬自查自纠的要求,对“照抄照搬、相互抄袭”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兴城市社组织召开专题会,进行了精心安排部署。要求在今后工作中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应付了事、作风不实的问题。兴城市社还成立了组织,明确了职责。明确由党委副书记张云山负责,办公室和人保科具体实施。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通知,明确自查自纠工作范围及重点,重点检查今年以来形成的文字材料。此外,兴城市社严格把关撰写材料,杜绝“照抄照搬、互相抄袭”问题。通过此次自查自纠,提升机关工作作风水平,力戒形式主义,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责任编辑:张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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