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2018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供销厅法字〔2018〕44号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30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18〕123号)要求,经总社领导批准,现就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2018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时间安排

  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其中,“宪法宣传周”从12月2日至12月8日。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宣传活动的首要政治任务,运用多种方式,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使之入脑入心,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党组(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各党组(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期间,组织集体学习宪法,特别是深入学习第五次宪法修正案,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

  (三)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宪法。机关工作人员做到人手一本宪法,通读一次宪法。组织本地区各级供销合作社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宪法,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

  (四)组织开展宪法进经营服务场所活动。充分利用经营服务网点广泛的优势,在社区综合服务社(中心)、宾馆、超市等经营服务场所张贴、悬挂宪法宣传招贴画、宣传标语,摆放宪法文本和宣传资料,在商场、超市等经营服务网点的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五)做好宪法学习宣传新闻报道。依托系统所办网站、报纸、杂志等资源,在国家宪法日期间,在网站开设宪法宣传学习专栏,突出宣传宪法精神、原则、核心要义;运用微信、QQ、客户端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六)干部职工收看12月4日晚播出的《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18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专题节目,激励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内容,将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为保障宪法宣传教育的权威性和准确性,总社网站首页开设了宪法宣传学习专栏,放置全国普法办制作的宪法学习系列报告会视频和宪法宣传公益广告片、挂图、标语、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供各单位和地方下载使用。

  请各单位将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情况及时报总社法制工作办公室,好的做法和经验将推荐给全国普法办予以宣传。

  联系人:梁雪冰

  电 话:010-66050129

  传 真:010-66050570

  E -mail:lawoffice315@sina.com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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