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穗县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服务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黔党发〔2016〕5号和黔东南党发〔2016〕35号文件精神,按照“社员制、封闭性、运行规范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开展社员股金服务业务。截止2018年11月30日,社员总数已达4546人,股金总额1820万元(社员社股金221万元,社员股金1599万元),已累计调剂股金总额5483万元,其中支持第一产业1825万元,第二产业(加工业与小微企业)985万元,第三产业2246万元,其他427万元。通过调剂股金,及时缓解了部分社员在生活以及经营等方面的燃眉之急,拓宽了就业渠道,为社员脱贫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我县社会的繁荣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王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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